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辅助备选专业机构信息库入库工作集中报名的公告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市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更好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具备资质等级条件的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作为我市两级法院司法委托备选机构。请自愿接受我市法院委托的相关专业机构,按我院公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由社会中介机构自愿报名,并在申报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我院将采用书面审查、询问、实地考察等方式审核申报机构的申报内容。根据申报机构的执业状况、机构规模、专业水准及内部管理机制,由我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依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判,择优选取。初选入围的机构名单在蚌埠法院网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公示。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在申报或公示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其报名、入选资格。最后确定的入选名单仍在蚌埠法院网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布。
二、申请报名的机构类别
(一)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二)资产评估机构
(三)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四)会计审计机构
(五)保险公估机构
(六)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类鉴定机构
(七)其他机构(四类外)。
三、申请报名的基本条件
1、在蚌埠市内依法设立,或在外省、市登记注册,但在本市市区内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2、房地产评估机构具有三级以上资质;
3、土地评估机构具有C级以上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有乙级以上资质。
四、提交资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机构,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材料1份,并按相同顺序附电子文档1份(word或pdf格式,电子档发送至技术室邮箱,bbzyjss@163.com)。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携带原件由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负责审核。
分支机构资料按相应顺序装订入申报材料册中。本院不接受散装材料或文件夹内材料: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申请表;
2、公司介绍;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注册、年检等内容);
5、上年度收入证明材料(营业收入报表、纳税凭证等)复印件
6、上年度纳税证明;
7、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近 3 年无违规违纪的情况证明;
8、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公司印章,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机构报名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概不接收,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地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诉讼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张登强 曹士太
联系电话:0552-3131531
电子邮箱:bbzyjss@163.com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