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9年12月26日下午,在蚌山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执行干警向22名农民工朋友,集中发放工资款6万余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资款虽然数额不大,却是工友们辛勤劳动所得。2018年3月,被告宋某找到同乡刘某等人帮忙施工其承包的小区外墙保温工程,双方就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工程完工后,宋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多次“讨薪”无果后,刘某等人将宋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是因涉及多名农民工,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多次联系宋某,释法析理,要求宋某履行法律义务。但是,宋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在说服无果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对宋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拘留15日予以惩戒。
在被拘留10日后,宋某家人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愿意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该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