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为了美化自家小院,多次盗窃他人店面口摆放的绿植。今日,蚌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二个月十五日。
2019年8月22日至9月1日,被告人胡某多次于凌晨1、2点钟开车将一些饭店门口摆放的绿植偷走。胡某共盗窃盆栽19盆,价格共计1390元。其中15盆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胡某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赃物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有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