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4月28日10时50分,被告张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蚌埠市306省道路段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小型轿车登记车主为高某,后经本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高某修车费余款20138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由于被执行人远在黑龙江,承办人遂电话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承办人耐心向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理释法。
经承办人耐心调解,最终被执行人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将余款20138元转给申请执行人高某,本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