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区法院用了不到10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9月,杨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本市天河路与兴中路口碰撞骑自行车的彭某,致彭某当场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人,杨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行车安全且超速行驶,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彭某无责任。2020年1月初,彭某亲属将杨某及其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彭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7万余元。
鉴于我省已试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即使受害者彭某为秦集镇村民,也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承办法官收案后及时根据城镇标准核算出赔偿总额,并通过微信与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待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后立即组织三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确保受害人亲属在春节前拿到赔偿金,让失去亲人的家属安心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