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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冲撞 暴力阻碍疫情防控 固镇县法院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
作者:陈栋梁  发布时间:2020-02-26 10:43:37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上午,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被告人乔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1日12时许,被告人乔某某在无正当理由通过固镇县刘集镇某村防疫检查卡点时,拒不接受管控、检查,在防疫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不符合通行条件,不允许通行的情况下,驾车冲撞阻拦其通行的防疫工作人员及栏杆,致使徐某左腿受伤,随后被告人乔某某下车再次返回卡点对徐某进行辱骂、撕拽,并推搡徐某,致使徐某及栏杆倒地,栏杆倒地时砸伤前来劝阻的防疫工作人员张某,致使其左前额受伤。另查明,2020年2月5日14时20分许,被告人乔某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强行通过卡点;2020年2月14日11时5分许,被告人乔某某通过卡点时,再次辱骂防疫工作人员。2020年2月20日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驾车冲撞且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乔某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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