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请来特教老师作为庭审手语翻译,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木子辉,1976年出生,小学文化,聋哑人。2019年8月的一天傍晚,他将邻居家中卧室床头柜内手提包里3500元现金盗走。居民报警,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当天就将被盗现金收缴,并交还邻居。
开庭审理时,法院为其找到特殊教育学校老师,作为手语翻译;还有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木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系聋哑人,均可以从轻处罚,遂综合量刑,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木子辉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