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处罚?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处这样一个案件,给出了相关答案。
2019年7月10日下午2时许,村民许小正喝酒后驾驶黑两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沿彩虹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堤坝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所检测,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85.6mg/100ml,已属酒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醉酒后无证在道路上驾驶两轮摩托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许小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