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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抽头 被举报判刑
作者:陶成  发布时间:2020-03-10 08:38:1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有人总想从赌场赢快钱,结果却往往得不偿失。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再给给这些人敲响警钟。

90后的李宏仔小学文化,因盗窃和抢夺罪2013年8月刑满释放。2018年5月份,李宏仔在县城外一废弃房屋内,提供赌具,组织人员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后被人举报,案发。2019年1月初,他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须从得处罚,综合量刑,遂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宏仔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