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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召开非监禁刑未交付执行警示大会
作者:赵丹丹  发布时间:2020-03-19 10:35:56 打印 字号: | |

3月17日,蚌山法院召开非监禁刑未交付执行警示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先年,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办公室、审管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常艳芳主持。

此次规范非监禁刑交付执行警示教育活动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常艳芳要求,要开展为期一周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刑事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深入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时,对案件全面排查形成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书面材料一并报送上级法院。

此次活动的开展,对避免非监禁刑交付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案件评查,保障非监禁刑交付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