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审判、防疫两不误,蚌山法院院领导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办案,确保工作不断、质效不降。
“现在开庭。”3月20日上午,蚌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常艳芳运用“云间”视频庭审系统,“零接触”开庭审理韩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韩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韩某某在蚌埠市某会所包间喝酒期间,强行将被害人李某某拉至包间洗手间内,反锁洗手间门,在洗手间内对李某某进行控制,威胁殴打李某某,强行对其私处进行扣摸,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李某某在洗手间内进行反抗呼救,会所工作人员听到呼救声后,将李某某从洗手间内解救后报警。
另查明,2019年10月16日被告人韩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综合被告人韩某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疫情当前,共克时艰。蚌山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统筹推进,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络庭审,发挥网络优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分调裁审,加强案件分流与多元调解、简案速裁,着力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