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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法院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引领简案“上高速”
作者:李庆  发布时间:2020-03-27 08:47:2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切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以“要素式审判”和“要素式文书”为核心的审判方式改革。该院经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近年来审理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首先选取金融借款、买卖合同、劳务合同、商品房买卖等类案研究制定“案情要素表”及“要素式裁判文书”参考模板,在速裁团队中试行改革,真正引领简案审理“上高速”。

  该院立足于向改革要效率,与速裁团队组建及速裁办案模式改革相结合,适时推进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对简案立案时,即由立案法官指导原告勾选填写“案情要素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一并送达要素表副本,由其针对性勾选确认及答辩。庭审中,主审法官对无争议要素原则上直接予以确认,各方当事人则主要围绕有争议要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从而突出庭审重点,提升庭审效率。“要素式裁判文书”则基于要素审理情况认定事实,文书简洁明了,裁判省时高效,减少法官工作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实现“简案快审”、“全程高速”。

  据悉,该院速裁团队现已使用“案情要素表”开庭审理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等类型案件数十件,庭审时间及整个案件审理周期均缩短大半,提速增效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