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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辖异议,淮上区法院开出首张罚单
作者:李莉  发布时间:2020-03-30 08:42:0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区法院作出处罚决定,对被告陈某滥用管辖异议的行为罚款3000元,这是该院首次作出此类罚款决定。

淮上区法院在审理某建材公司与某新材料公司、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陈某在合同已经约定了淮上区法院作为管辖法院的情况下,且自己在庭审中陈述居住在淮上区法院范围内的情形下,仍以其住所地在怀远县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法院详细说明法律规定并裁定驳回申请后,又以类似理由提出上诉。后蚌埠中院驳回了陈某的管辖异议上诉后仍坚持上诉。陈某在之后的诉讼过程中多次拒接法院电话,其行为属于恶意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其未提供证据证明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综合陈某在诉讼过程中的表现,拖延诉讼的意图非常明显。

淮上区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滥用管辖权异议,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为了培养诚实守信的诉讼秩序,打击恶意干扰诉讼程序的行为,遂作出上述处罚决定。陈某申请复议后,蚌埠中院维持了原决定。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