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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口罩充当N95
固镇法院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作者:陈栋梁  发布时间:2020-03-31 09:55:2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3月30日下午,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易某为四川省巴中市人。2020年1月26日,易某发现一微信好友在朋友圈中倒卖N95口罩,并与该人谈拢购买4000个N95口罩事宜后,即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N95口罩的信息。同年1月28日被害人余某某添加易某微信,打算向其购买N95口罩。2月1日,被告人易某在收到所购买的口罩但均为一次性口罩的情况下,仍向被害人余某某谎称其有N95口罩并要求转账。被害人余某某决定购买500个一次性口罩和1500个N95口罩,共向被告人易某转账23750元。转账后被告人易某向其发送2000个一次性口罩,然后将被害人余某某微信拉黑。被告人易某庭审前同意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悔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能够自动投案,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