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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法院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09 10:29:4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法院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治蚌埠建设,根据全市普法及法治教育重点项目安排,结合两级法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司法宣传工作的使命任务,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蚌埠要求,强化全市法院的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蚌埠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全市法院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

2.条块结合、互相配合。市法院加强对县区法院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3.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普法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加强与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职责任务

1.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积极组织本单位干警学习法律知识,落实学法计划,使其熟练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全市法院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把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抓好法治宣传。以社区、农村、学校、为重点普法对象,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和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二是结合法律法规颁布节点抓好法治宣传。在《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前后,集中时间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三是推进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法治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普法活动。

3.全面促进审判执行与普法融合,将普法贯穿于法院工作各个环节。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活动等形式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在庭审结束后,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的现场。

4.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

5. 加大新媒体矩阵普法宣传力度。全市法院普法部门针对不同宣传教育人群,从实效性上下功夫,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采用视频、语音、图文等生动的方式,将普法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渠道向社会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

三、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制工作体制机制

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能作用,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体制机制。

1.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市法院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权力清单,详细梳理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求,结合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对本单位的普法责任,包括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列出任务表,每年3月前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备案。

2.建立普法需求研判机制。全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市法院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群体守法用法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完善普法资源共享机制。全市法院要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优秀普法师资、教材课件等资源库。大力推动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运用,形成新媒体普法网络集群,丰富普法平台和阵地,实现优质普法资源快捷、高效共享。

4.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全市法院要将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系统目标管理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标准及办法,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普法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统筹协调。全市法院定期要召开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县区法院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参照本实施意见精神,作出相应规定,落实普法责任。

3.加强督查督办。全市法院要定期开展督查,积极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新闻媒体跟踪宣传、现场检查评议等方式,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实施普法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普法责任制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325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目的

普法主体

普法对象

普法时间

1

刑法、刑事诉讼法

提高公民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一庭、

刑二庭、

立案二庭

全体公民

全年

2

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和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

提高公民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减少纠纷,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一庭、

民二庭、

民三庭、

民四庭、

 立案一庭、立案二庭

全体公民

全年

3

行政诉讼法、

行政强制法

普及行政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化解行政矛盾 

行政庭、

立案二庭

全体公民

全年

4

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高”司法解释

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尤其对于未成年人、消费者加大宣传力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民一庭、

刑一庭、

研究室、

审管办

全体公民

全年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