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4月22日上午11时,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第一党小组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葛继东作为普通党员参加了该党小组集中学习。
在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三项队建活动,可以推动人民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这次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等内容。
针对学习内容,葛继东做了《坚定理想信念,永葆革命本色》的发言,他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在深入学习相关内容之后,在道德、纪律、法律等多层面都收到警示教育,思想上得到了升华,要以案示警提升政治忠诚,要以案为戒提升抗腐免疫力,正确把握司法责任制下的法官职权。之后党小组长崔艳也做了交流发言,最后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题研讨,畅谈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