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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兵督导蚌埠法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作者:郭宗春  发布时间:2020-04-26 15:11:3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4月24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兵率督导组到蚌埠中院、淮上区法院,就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进行调研督导,蚌埠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成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市中院就警示教育准备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以及促进审判执行质效等方面情况,围绕融合上注重合并同类项,促进上强调无缝对接,细化方案细则,强化入脑入心等具体做法,向督导组进行了详细汇报。

张兵对蚌埠法院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董开军院长非常重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在全省法院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好、落实好。他强调,一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把好关。以警示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学习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规章制度活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以上率下,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层层推进,学实学透,入脑入心。二是要做实“规定课目”,处处对接好。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多办案、办好案,工作中要克服形式主义,做好融合结合,注重解决工学矛盾,杜绝花架子、走过场。三是受到警示震慑,时时记在心。要切实以反面典型为镜鉴,通过学习研讨,提升抗腐免疫力,做清正廉洁的司法干警,要对照警示教育清单,深查深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解决法院内部中的一些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净化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树立风清气正为民的良好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