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然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4月28日上午,在蚌山法院三楼会议室,执行干警向葛某等村民,集中发放土地补偿款23万余元。
1992年,蚌山区某村委会占用葛某等村民的土地办企业,并按每亩2500元进行了部分补偿。2011年5月,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占用的土地按每亩27500元予以差额补偿,并制作了补偿清单,时任村委会主任对清单签字确认。此后,村委会却一直未给付补偿款。多次协商无果后,葛某等人将村委会诉至蚌山区法院。经法院审理,葛某等人的诉求得到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村委会进行网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执结案件,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村委会,释法析理,要求村委会履行法律义务。但是,村委会一直消极对待,始终未给付补偿款。
在案件执行即将陷入僵局时,干警从申请人处得到线索,村委会在某商业银行开设有帐户。执行干警迅速行动,连续查询三家支行,终于查询到村委会开设的账户。干警依法对村委会的账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