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4月30日上午,蚌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主持召开2020年审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着重讨论多名当事人妨害公务案。
为推进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倾听民众呼声、主动接受监督、顺应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落实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相关规定,特别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传旭,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钱雪梅,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刘明,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玉泽,监察和司法工委科长张冀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审委会。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相关规定,还邀请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孝云,以及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涛、员额检察官王强列席会议,以体现检察机关依法对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保障和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权。
高仁宝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检察长一行在工作百忙中列席审委会表示感谢。指出这一举措对于相互之间沟通交流、提升法院审判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推动蚌埠地区司法公开开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各位委员经过认真地准备,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分别独立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通过案件的深入讨论,充分发挥了审委会作为法院最高审判组织,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重要职能作用。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完善人大代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不断深化审委会改革,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