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传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顾咏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潘伟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许家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岳瑞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晓兵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刁小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 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魏宏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钟如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张志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庞 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林荣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姚昌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杜玲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洪增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刘 青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穆 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