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本以为是“包工头”故意拖欠工人工资,经账目核实后,发现是工人将欠款记错,最终经法院审理后,双方面对面将纠纷圆满化解。
据悉,2017年8月份原告任某跟随被告崔某去河南某县承包的土建项目工地上干活,双方约定任某每天工资220元,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工资结算,崔某尚欠任某工资款6840元,并给任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任某多次索要,崔某声称已经支付一部分欠款,剩下的欠款没有这么多,所以一直没有给付。任某无奈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诉求。
办案法官仔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联系了原被告,崔某把账本和转账记录拿出来核对,结果经核算共计欠款3500元,任某仔细核对后,才发现是自己以前核算错误,并向崔某表达了歉意,崔某也将余款3500元当庭给付,双方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