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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华督导市中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作者:卢佳银  发布时间:2020-05-08 15:03:1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5月8日上午,市政法委副书记杜国华一行督导检查蚌埠中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会见杜国华一行,市中院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启动以来,市中院坚持在思想根源上求深,着力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加强学习引领,层层部署动员,形成以上率下、人人参与格局;坚持在教育准备上求细,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警示教育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制推进警示教育工作,结合市委、市委政法委及省高院的不同条线对警示教育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对学习计划、教育内容、重点工作、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编印警示教育材料,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警,法院内外网站均开辟警示教育专栏,加强学习宣传;坚持在学习研讨上求真,精心部署强化落实,对学习安排的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警示教育学习提示单,加强学习研讨,按照“四对照四检视”要求,自我剖析、揭短亮丑;坚持在促进工作上求实,立足实际跟踪问效,采取“1名班子成员+1名副县级干部+1名联络人”定期督导方式,开展对基层法院每两周至少一次包保督导,内容包括警示教育、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4月29日上午,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到怀远县法院进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宣讲辅导,5月6日下午,赶赴五河县法院调研指导,并与该院一把手进行政治监督谈话。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包保督导方案都相继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各自包保单位进行督导。突出了警示教育与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院严禁内部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具体落实办法。为增强工作透明度,院领导工作实行“周公示”,接受干警监督,坚持正向激励,用“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发展目标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化院庭长在执法办案等工作中示范带动作用,工作日延迟下班、节假日自觉加班,消除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冲击。

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互动、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杜国华一行对市中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市中院警示教育起步早、部署快、内容实。

法院系统如何深入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杜国华强调,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要求精神,抓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把每个环节搞扎实,把责任扛起来;二是确保警示教育实效,吸取教训往心里走,对照检查往深里走,整改落实往实里走,切实让广大干警受到警醒和触动,找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标对表进行整改落实,不要走过场;三是督导检查要到位,定期对全市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确保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右)会见杜国华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