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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结一件陈案 赢得三方满意
作者:马廷飞  发布时间:2020-05-13 09:45:1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我院执结一起历时达十八年的借款合同纠纷积案,既赢得申请人、被执行人的认可,也为政府拆迁排除了障碍。

事情还得从2001年说起。这一年,我区小蚌埠镇某村的王某某、毕某夫妇因办厂缺少流动资金,遂向当时的蚌埠市吴郢信用社贷款9万元,贷款到期后,王某某夫妇因经营不善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吴郢信用社向我院起诉,我院判决王某某夫妇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我院通过多方查找,除王某夫妇贷款时用于抵押的一套农村自建自住房外,没有发现其他可以变现的财产,该案只得做终本处理。

这个看起来无解的案件因政府拆迁迎来转机。2019年下半年,小蚌埠镇政府对王某某所在的村开展旧村改造工作,王某某夫妇的房屋在征迁范围内。申请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吴郢信用社已并入该行)于今年1月申请恢复执行。

我院立案恢复执行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到镇村调查核实。经了解,该区域拆迁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只有王某夫妇等极少数户不愿配合,拆迁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人了解到,王某某患重疾,长期卧床,他担心拆迁之后,不仅拆迁款拿不到,连自己的现有住房也失去,最终钱房两空。

春节假期结束后,承办人克服新冠疫情给工作带来的困扰,多次做王某某夫妇及其儿子的思想工作,温情提醒王某某的儿子,你父亲居住条件恶劣,长期下去,只会加重病情。街坊邻居都配合拆迁,难道你家甘心做“钉子户”?乡里乡亲的,大家都重面子,这样做会被村里人视为不孝。

承办人同时把王某某的实际困难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经向省农村商业银行汇报后同意减免王某某的大部分利息。经过承办人一段时间的反复耐心沟通,王某某及家人终于同意配合政府拆迁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久王某某搬离了住处,房屋被拆除。通过执行这一积案,申请人收回了不良贷款,王某某的困难得到理解和照顾,政府方面也免去了强拆之劳,我院的善意执行赢得了三方共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