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5月22日上午,在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等院领导现场监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慧领誓下,蚌埠中院18名新任法律职务和6名行政及党务干警向宪法庄严宣誓。
《蚌埠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表决通过、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