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5月25日周一上班一早,禹会法院执行法官便接到了来自被执行人左某某妻子的电话。
“你好,请问是禹会区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左某某的妻子呀,你们法院开着警车、去了那么多人在我家门口,被村里人看见了,我实在太丢人了,我现在立刻就来缴纳执行款,把这件事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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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某与左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2019年8月27日经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被告左某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本以为作为邻居的左某某能够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左某某毫无履行意向。申请人程某某无奈之下再次前来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事务团队的同志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随后快执团队执行法官经多次发起网络查询、提起冻结措施成功扣划了本案部分执行款。然而至此,案件被执行人左某某始终未曾露面,法警几次携带拘传票上门找人未果。
2020年5月23日禹会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加班,开展集中行动,其中一项便是再次前往左某某家中找人。此次,执行法官前期经过充分准备,提前与村委会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得到村委会的帮助。
23日当天,警车到达左某某家门口时,村书记已经在门口等候。然而等待大家的又是紧闭的大门和一把铁锁。找人未果后,执行法官和村书记商量,希望村里能够出面督促左某某及时履行义务。
行动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便发生了开头一幕。原来,村书记随后和左某某家人取得联系后,对其进行一番教育,督促其尽快履行。左某某妻子得知一切后便前来法院要求履行全部义务。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最后,在此温馨提示各位被执行人:
生效文书需履行,强制执行不等人。
邻里邻居背后谈,“老赖”终究不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