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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庭审直播和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1 09:29:50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名称:互联网庭审直播和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服务

二、采购人: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联系人:陈启虎  0552-3131618

四、项目预算:15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现用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统一平台,即中国庭审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各级法院庭审直播率的唯一数据来源,具有唯一性。

六、唯一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任何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