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5月29日下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军一行前往怀远县法院督导“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怀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蒙、班子成员及有关庭室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朱军听取了怀远县法院关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审判执行、“206”系统应用、多元解纷等情况汇报,他指出怀远法院警示教育开展的扎实有序,规定动作序时推进、保质保量,结合实际特色作法亮点突出。
朱军强调,要结合“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出台制度规范案件批转,厘清监督权行使界限;要聚焦案件流转时限,找准症结、改进管理措施,建章立制将案件流转时间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在法院环节把紧把实关口,推动“206”办案系统普及应用;要充分借鉴外地法院执行经验,积极引入辅助拍卖公司,积极探索执行流程从执行案件分段向执行事务分段转变;要在速裁工作中认真谋划随机分案工作,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离、轻重分道;要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同司法局、综治中心的工作对接,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成案前,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