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固镇法院新马桥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据悉,2017年9月,孟某因其岳父去世前去吊唁,夜间去上厕所时,被裸露在外的电线击伤,事发后,原告当即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电击伤,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将某供电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某供电公司赔偿孟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76419.3元。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已履行判决给付义务。
之后,由于击伤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孟某的骨折等级构成十级伤残,现孟某就二次医疗等相关费用对其该供电公司进行再次起诉。
通过法官查询案件的事实情况,案件事实责任明确,对此与双方当事人的及时耐心的沟通调解,最终孟某和该供电公司达成一致,该供电公司一次性赔偿孟某医疗费等用110000元,双方当事人纠纷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