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收买被拐卖妇女案,解某因为儿子娶妻难,从他人处收买了被拐卖的越南籍女子,最终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越南女子何某(中文音译)为了还朋友阿花(越南女子,身份未核实)的钱,被迫听从阿花的话去嫁人。何某通过阿花提供的微信联系到安徽省五河县韦氏粉夫妇(中文音译,越南女子,已判决)。2018年初,固镇县王庄镇人解某为给儿子娶妻生子,明知何某身份、来源不明,可能是被拐骗而来,仍通过中间人陈某(已判决)、王某(已判决)花费27000元从朱某、韦氏粉手中将何某买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解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解某年满七十五周岁故意犯罪,且犯罪后自动到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