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根据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全市司法救助会议精神,6月16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成带队督查组,对淮上区法院、五河县法院、龙子湖区法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中,李永成听取各县区法院司法救助专项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卷宗、财务凭证,核对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并对需要整改的环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永成明确要求各基层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最高法、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救助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好、落实好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