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6月19日上午,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10人,出动警车二辆到曹老集淝河村,对被执行人刘某堆放在其自建房北墙后的水泥块等杂物进行强制拆除和清理。据此,影响了申请执行人褚某家通行、排水近三年的障碍物成功被清除。
褚某、刘某两家系同村同组村民,并且系前后邻居,分别居住路北、路南。两家住房之间有一条公共道路,是褚某家通行的必经之路,由于刘某擅自在公共道路上堆放石头,导致褚某家无法出行。且两家地势走向为南低北高,因刘某私自将其南面垫高,导致下雨时,褚某家无法排水。双方纠纷之前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均协商未果,无奈,褚某于2019年6月向本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作出公正处理,后经本院依法审理,判决刘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排除妨害,清除其自建房屋北墙后堆放的水泥石块等杂物。但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褚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6月19日上午,淮上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地上障碍物,进行清理。为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淮上法院对该案的执行分工、警力调配、挖机现场作业等均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在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意欲阻挠执行,后经执行法官耐心沟通,被执行人面对强大的执行攻势,情绪终于有所缓和,经过一小时的清理,障碍物被成功清除,该案顺利执结。
该起排除妨害案件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淮上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