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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将他人房屋砸坏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20-06-29 15:13:1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雇佣他人砍树,在操作过程中树不慎倒下,将卖主家房屋砸坏。但是责任该谁承担呢?日前,固镇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判令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查明:约于2014年,邢某令购买濠城镇邢圩村邢某起家种的树,因其中有一棵树在邢某起家院子内,不便砍伐,故邢某令一直未能砍伐。直至2018年12月份,邢某令雇佣邢某席帮其砍伐该树,伐树时邢某令也在现场查看。邢某席带领工人在伐树过程中不慎将邢某起家坐北朝南三间砖瓦房的屋顶西侧部分以及坐东向西偏房屋顶部分砸坏。

树被砍伐后,邢某令认为邢某起未经其同意,将砍伐的树枝及树干偷卖,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均不同意为邢某起维修被砸坏的房屋。邢某起房屋维修问题,经公安机关调处,亦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本案中,被告邢某令购买原告邢某起所种的树,后雇佣被告邢某席进行砍伐,邢某席在砍伐过程中不慎砸坏邢某起家房屋,邢某起家房屋因他人侵权行为遭受损坏,理应由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本案无证据证实邢某席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邢某起家房屋受损的修复责任应当由雇主邢某令承担。最终判决被告邢某令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邢某起家屋顶部分恢复原状。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