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原告姚某将价值9750元的饮料卖给被告刘某,事后原告一直在微信里要货款,打电话,至今一拖再拖一直没转,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承办人员接到卷宗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简单核实相关情况后,多次联系原被告,从法律和情理进行分析和劝导。最终化解了各方的矛盾,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