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禹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蔡某良犯聚众斗殴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良自幼在蔡某凯(已判决)家生活。蔡某凯在蔡某山、蔡某奎(均已判决)、蔡某良的支持下长期把持马城镇五淮村村委会主任一职,形成了以蔡某凯为主要纠集者,蔡某山、蔡某奎、蔡某良为成员的恶势力,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蔡某良除参与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外,还参与其他故意伤害违法行为。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案采取远程视频云审判的方式进行。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指挥和引导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由于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