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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弃车逃离现场 男子获刑并罚金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20-07-09 14:59:0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饮酒驾车发生事故,男子弃车逃离现场,本以为就此能逃避法网,未料让巡逻的民警查获。日前,固镇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22日晚,被告人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路上行驶时,因看见前方有交警查车,遂调头行驶至某交叉口附近弃车逃跑,后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94.5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某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予以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