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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争议双方都说好
作者:刘柱  发布时间:2020-07-13 09:19:0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诉前调解不仅可以为法官减轻办案压力,还可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节省司法资源。近日,固镇法院杨庙法庭诉前委派人民调解员调处了一起因收割机收割小麦时粮食撒在地上造成损失,要求收割机主进行赔偿的案件,被告方主动履行赔偿款,圆满化解纷争。

   2020年5月29日,刘某驾驶收割机为陈某收割15亩左右的小麦,因操作不当,加上疏于观察,沿收割机行驶路线上均有小麦抛洒在小麦地上,由于难以全部捡拾上来,给陈某带来了损失,遂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10000元。

   杨庙法庭收案后委派调解人员介入调解,在调解员多次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赔偿陈某损失合计3000元,妥善化解了这一纠纷。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