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7月14日上午,淮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涉案被告人劳某侠与被告人熊某兰均系“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其中,劳某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因劳某侠处于羁押状态,受疫情影响,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1.劝他人加入“全能神”,自残自杀逃避打击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前后,被告人劳某侠在他人劝说下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经常与其他“全能神”信徒聚会、祷告,并向他人传播“全能神”书籍、资料,劝他们信仰“全能神”。2007年至2015年前后,劳某侠先后多次向其身边的朋友邵某、姐姐劳某美、老乡巨某及巨某丈夫、身患癌症的韩某田传播“全能神”书籍,并劝他们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邵某等人均拒绝加入。案发后,侦查人员在被告人劳某侠住处搜出大量“全能神”资料,包括书籍、心得体会、宣传单、宣传册、光盘等,经鉴定,均为“全能神”邪教宣传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告人劳某侠多次通过自残、自杀的方式逃避打击,表示对邪教的忠心。
2.多次开展聚会传播邪教思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兰于2017年10月开始信奉“全能神”邪教,并于2017年12月开始到金某兰家中进行“全能神”邪教聚会。2018年3月至8月20日期间,被告人熊某兰每周一、三、五上午到上述聚会点,与金某兰、殷某进行“全能神”邪教聚会共计50余次。聚会中,被告人熊某兰多次携带“全能神”邪教宣传资料分发,并实施朗读及讲解邪教文章、复制邪教视频、交流心得体会等传播行为。
庭审中,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劳某侠、被告人熊某兰明知“全能神”系邪教组织,仍积极传播“全能神”邪教,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