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居住在浙江省临安市的陈某强无须到几百公里之外的蚌埠应诉,坐在家里就了结了与他人的货款纠纷,因为淮上区法院的法官通过网络开庭,让他免去了奔波之累。
七月初,张某向淮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强偿还购买石油树脂货款四万余元。立案后,书记员通过微信向陈某强送达诉讼材料,陈某强表示愿意调解,只是近期手头事务较多,不方便到蚌埠。随后陈某强通过微信向张某转款2000元。
承办法官王隽林考虑到被告远在浙江省,案件标的不大,被告有调解意愿并有实际行动,经征求双方意见后遂通过网络开庭审理,双方当庭达成陈某强分期还款协议,陈某强通过网络签字系统在庭审笔录签名。原被告双方都对法院通过网络开庭司法便民的举措表示满意与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