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法官,感谢你上门调解,业主欠的物业费现在交齐了……”近日,在蚌埠市某住宅小区,物业经理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被告李某系原告提供物业服务别墅区的业主,拖欠原告2015年至2019年物业费拒不缴纳。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无奈诉至蚌山法院。
“往大处说,拖欠物业费有违诚信,往小处说,接受服务得支付相应的费用。”案件受理后,为了化解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承办法官采用“上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释法明理,给被告分析了审理、执行程序以及违约可能受到的处罚,几经劝说,被告幡然醒悟,当即要求立即履行。物业公司也向法院申请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