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8月5日上午,蚌埠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超一行,到固镇法院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传康、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健及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艳对均衡结案、诉前调解、简易程序等工作中做出了具体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朱超局长在听取汇报后,对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根据工作实际,就县法院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围绕审判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处理好管理和保障之间的关系。定位好管理目标,立足自身管理,在管理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要处理好规划和任务下达重点之间的关系。合理、科学地进行规划,并深入各业务庭室征求意见并分析研判,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三要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处理好担当与责任之间的关系。确保责任明晰到位、认识到位,促审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四要处理好细节与全局之间的关系。上级任务下达,要研究透彻,既要抓好细节工作,又要结合各庭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计划,统一思想认识,将日常工作与特色亮点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王传康表示,会将市中院朱超局长一行提出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落实,把弱项补齐,将审判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一是主动研判,掌握主动权。围绕审判管理,院党组及中层干部统一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二是精细谋划,主动深入各部门了解情况,将谋划与落实相结合。三是精合理统筹,整体推进。将审判管理科学调度与合理安排的作用充分发挥。四是院领导起到带头表率作用,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执法办案水平,促使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