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企业破产案件
二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编制破产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皖法明传 [2019]340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本院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本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予以公布。
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8日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共21家)
1.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2.安徽鑫诚会计师事务所
3.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
4.安徽华宇会计师事务所
5.安徽天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7.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
8.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9.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
10.安徽安永清算破产管理人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安徽明锐律师事务所
12.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
13.安徽天成会计师事务所
14.安徽经纬会计师事务所
15.安徽禹风律师事务所
16.安徽珠城会计师事务所
17.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
18.安徽振固律师事务所
19.安徽华扬律师事务所
20安徽易润律师事务所
21.安徽华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