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凡和小郭因民间借贷纠纷来到法院,小郭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与小凡达成了执行和解。
事情要从2016年5月说起,那时候小凡借给小郭45000元,小郭打了借条。中途小郭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最后还有一万五千元及相应利息没有还。
小凡一纸诉状将小郭告上法庭,但小郭经传唤后拒不到庭。法庭依法查明了相关事实,确认了4.5万元的借条,并认可了小凡自认还款的事实。最终判决小郭需要还小凡1.5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冻结了小郭的账户并将小郭限制高消费。小郭被“逼出来”了。
执行员多次沟通,大致商定和解调解。是日,双方来到法院。小郭还带了一个朋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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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谈好后,四万五的条子要给我。”不仅债权人小凡,执行员也被弄的一头雾水。原来是小郭不懂法,不知道他们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被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取代了。一来,一事不再理,处理后就不会再处理一次;二来,借条作为证据,原件是要当庭提交的,现在已经在法院的卷宗中了。
解释清楚这些事情后,小郭也就释然了,掏出朋友支持的一万元现金,交给小凡。为了避免争议,执行人员带他们双方找到一台验钞机,当面清点,并写好收条入卷保存。
双方协议约定,余款在农历年底前全部付完。为了避免不确定,特意搜出万年历,农历年在2021年2月11日,这天是除夕。最后选定在2021年2月6日还完。
小凡拿着钱满意而归。小郭获得了小凡解除强制措施的承诺,可以在和解期内,自由生活,也如释重负地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