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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兼职需谨慎,小心身陷囹圄成帮凶
作者:张勇 杨柳倩  发布时间:2020-09-01 15:02:0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现如今做兼职已成为大学生赚取零花钱的一种方式,但是在选择兼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成为网络诈骗的“帮凶”,以致身陷囹圄。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陈某在大学生活中,为了减轻家人负担,通过QQ群加入到一个网络刷单组织中。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被告人陈某伙同李某等三人(另案处理)采用引诱被害人王某进行淘宝刷单返现的方式,致使受害人王某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的方式导致账户中的8000元人民币被骗取。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由周某负责在兼职群发广告引诱被害人添加其为QQ好友,周某、杨某、陈某负责具体指挥受害人进行操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共同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有自首,退赃的从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