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前往龙子湖区法院,递交了一份特殊的“结案说明”,内容是:“鉴于被执行人王某家庭困难,我司放弃执行40187元的执行标的,今后关于该标的也不再申请执行。”
据悉,该公司因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租金及违约金3912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67元。因王某未履行该生效判决,该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向龙子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3日,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缴款通知单等材料,同时进一步了解到王某的丈夫因癌症去世,王某现独自抚养2个小孩,平时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系低保对象。
即便生活艰苦,被执行人王某依然向法院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提出了每个月偿还200元,分期给付的还款计划。龙子湖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将王某的实际情况及还款计划与该公司一方进行了沟通,公司委托代理人称:“向该公司领导汇报后再予以回复”。
该案历时两个多月,期间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该公司答复:“考虑王某实际困难,董事长批准给予全额减免”。至此,全案顺利执结。
有困难并不可怕,怕的是失去了在困境中涅槃的态度。王某虽然遭遇生活变故,但她依然选择直面困境,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正是因为这份“态度”触动了申请执行人。为王某的“态度”点赞,更为申请执行人的企业精神打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