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装修几乎是每个家庭拿到新房后都要进行的活动。随着时代进步,经济发展,很多小区都安装了电梯,这也为清运装修废物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使用电梯若有不慎就有可能损坏电梯,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近日,蚌山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A公司系蚌埠市某小区的物业公司,该小区业主马某在装修自家房屋期间,清运装修废物下楼时,因清运车上的塑料袋被电梯门夹住,致使电梯在下行过程中,清运车上的胶水废料散落在电梯门、接缝等处。虽然马某在发现胶水散落在电梯间后便用手边的塑料袋清理,但由于胶水渗透,电梯在当天下午便出现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为了维持业主的日常生活需要,A公司自行出资请维修公司修复了电梯,并向马某要求其承担电梯维修费用,马某拒不支付。经报案处理后,马某同意支付A公司维修电梯费用,但后期没能履行该约定。无奈A公司诉讼至法院。
在了解案件经过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有的放矢、释法析理,指出被告有过错在先;另一方面稳定被告的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马某同意并实际支付了维修费用,A公司也主动申请撤诉。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履行得痛快,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