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余某透支信用卡买车然后玩消失,竟天真以为找不到人就可以不用还款了。近日,固镇法院任桥法庭依法审理该起追偿权纠纷一案。
据悉,2016年10月31日,余某为了购买汽车与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朱某、杭州某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由某汽车销售公司为余某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购买汽车提供担保,2016年11月10号,余某与银行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抵押合同》,获得信用卡透支资金82580元支付了购车款及相关服务费,后余某未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导致违约,某汽车销售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代为偿还了余某所欠银行债务47878.87元,因无法联系到余某,于2020年4月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公司垫付款47878.87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余某对该公司所述事实无异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余某分期偿还尚欠该汽车销售公司购车款及利息共计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