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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不可碰 吸毒更要断
作者:宋茜  发布时间:2020-09-03 09:03:10 打印 字号: | |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禹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10月份至20203月份左右,被告人张某先后四次在安徽省凤阳县门台铁道口附近一出租房内容留徐某(已被社区戒毒)吸收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具有前科情节,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