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系运输货车车主,此运输车辆挂靠在蚌埠一家运输公司,2013年底石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芜湖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芜湖交警认定石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芜湖法院判决石某赔偿受害者及家属近40万元,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石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芜湖法院以潘某与运输公司财产混同为由扣划了潘某9万余元,后运输公司找石某追偿无果起诉至法院。
因石某经济困难,因车祸也是负债累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石某于2030年8月之前支付运输公司9万余元代偿款。
特别提示,广大车主尤其是大货车车主,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