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法院刘集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购买花生秧加工饲料的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崔某在本村经营草场,经营范围包括出售花生秧加工饲料。2019年12月,张某购买崔某的花生秧饲料,并口头承诺过几天给付饲料款,后经崔某多次催要,张某却一再推诿,一直没有给付货款。后崔某报警,张某才向崔某出具了欠条,承诺了还款时间。到期后,崔某多次打电话催要,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崔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债务。
法庭受案后及时介入,电话联系张某对其进行了说理释法,张某当场表示认识到了支付货款的义务及诚信的重要性,并立即将1515元货款通过微信转账给了承办法官,崔某从承办法官处领取款项后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至此,刘集法庭在几小时之内妥善解决了争议,圆满化解了这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