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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钱财阻扰工地施工 一女子敲诈勒索领刑罚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20-09-16 15:59:5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以施工路段占用其土地为由,阻挠工程施工索要钱财,最终触犯刑法获刑罚。近日,固镇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底,根据农村路畅通工程规划,准备在固镇县杨庙乡某村原有的渣子路上修建水泥路,期间该村村民张某以修路占其家耕种土地为由索要赔偿,并通过扬言不给钱就修不成路和阻拦施工的方式,并向靠近路边居住的该村村民索要人民币8000元钱,2019年8月31日靠近路边居住村民为不耽误工期,使水泥路修通,迫于无奈凑8000元钱交予被告人张某。2019年9月3日,经对张某家位于新修水泥路北边的土地进行测量,被告人张某家耕种土地的实际面积3.46亩,土地确权面积是2.96亩,实际土地面积超出土地确权面积0.5亩。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敲诈勒索的8000元已由被告人亲属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另查明,2020年7月30日,被告人张某向法院缴纳罚金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张某已经退赔敲诈勒索的财物,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